昨日,网友“马头金刚”在《对话·网上发布厅》的互动版块“问政·说事”上发帖说,从及您那7月1日起已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开户费和初装费用了,为何鄞州区新奥燃气公司仍以管道预埋费的名义向未通气存量住宅用户收取2500元呢?这是不是有问题。原帖如下:
1、2012年5月9日省物价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开户费、初装费,同时明确管道燃气另两笔费用允许收取,一笔是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另一笔是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向住宅开发商收取,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向未通气存量住宅用户收取。鄞州区新奥燃气公司仍以管道预埋费的名义向未通气存量住宅用户收取2500元。这是怎么回事?
2、鄞州区天然气开户收费2500元,市老三区只要500元,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别。有一种解释是老三区燃气公司性质是国家参股,国家有补贴;鄞州区燃气公司是股份制私有的,没有国家补贴,所以要向老百姓多收钱。那这就奇怪了,为何老三区能有国家补贴,鄞州区就不能享受?鄞州区燃气公司既属私有,其收费标准就应该按照成本投入及市场供求来决定,道理上不应由国家发文规定。
3、鄞州区的燃气公司既然是私有企业,其管道安装之类的投入应该属于盈利性投入,其成本应该自己负担,而不应摊到用户头上,否则,每个用户都属于该公司的投资者,应该享有分红等投资者的权益。点击进入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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